安全帽GB2811-2007國家標準(部分資料)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用安全帽的技術要求、檢驗規則及其標識。
本標準適用於工作中通常使用的安全帽,附加的特殊技術性能僅適用相應的特殊場所。
本標準不適用於大蓋帽、布帽、摩托頭盔、防暴頭盔、運動頭盔、草帽、普通棉帽、軍事裝備等。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 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2428 成人頭面部基本尺寸
GB/T 2812-2006 安全帽測試方法
GB/T 2829 週期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於生產過程穩定性的檢查)
GB 12158 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
3 朮語和定義
下列朮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安全帽 safety helmet
對人頭部受墜落物及其它特定因素引起的傷害起防護作用的帽。由帽殼、帽襯、下頦帶、附件組成。
3.2
帽殼 shell
安全帽外表面的組成部分。由帽舌、帽沿和頂觔組成。
3.3
帽舌 peak
帽殼前部伸出的部分。
3.4
帽沿 brim
在帽殼上,除帽舌以外帽殼週圍其它伸出的部分。
3.5
頂觔 top reinforcement
用來增強帽殼頂部強度的結構。
3.6
帽襯 harness
帽殼內部部件的總稱。由帽箍、吸汗帶、緩衝墊、襯帶等組成。
3.7
帽箍 headband
繞頭圍起固定作用的帶圈。包括調節帶圈大小的結構。
3.8
吸汗帶 sweatband
附加在帽箍上的吸汗材料。
3.9
緩衝墊 inner cushion
設置在帽箍和帽殼之間吸收衝擊能力的部件。
3.10
襯帶 liner strip
與頭頂直接接觸的帶子。
3.11
下頦帶 chins trap
系在下巴上,起輔助固定作用的帶子。由系帶、鎖緊卡組成。
3.12
鎖緊卡 lock
調節與固定系帶有效長短的零部件。
3.13
水平間距 horizontal distance
安全帽在佩戴時,帽箍與帽殼內側之間在水平面上的徑向距離。
3.14
垂直間距 vertical distance
安全帽在佩戴時,頭頂 點與帽殼內表面之間的軸向距離(不包括頂觔的空間)。
3.15
佩戴高度 wearing height
安全帽在佩戴時,帽箍底部至頭頂 點的軸向距離。
3.16
頭模 headform
測試安全帽時使用的模擬人頭模型。
3.17
通氣孔 vent
設置在帽殼上的通氣孔。
3.18
附件 accessories
附加于安全帽的裝置。包括眼面部防護裝置、耳部防護裝置、主動降溫裝置、電感應裝置、頸部防護裝置、照明裝置、警示標誌等。
3.19
聯接 joint
帽殼與帽襯之間聯結結構。包括插接、拴接、鉚接、挂接、栓接等。
4 技術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帽箍可根據安全帽標識中明示的適用頭圍尺寸進行調整。
4.1.2 帽箍對應前額的區域應有吸汗性織物或增加吸汗帶,吸汗帶寬度大於或等於帽箍的寬度。
4.1.3 系帶應採用軟質紡織物,寬度不小於10 mm的帶或直徑不小於5 mm的繩。
4.1.4 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引起皮膚過敏等人體傷害的材料。
4.1.5 材料耐老化性能應不低於產品標識明示的日期,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期內不能因材料原因導致其性能低於本標準要求。所有使用的材料應具有相應的預期壽命。
4.1.6 當安全帽配有附件時,應保証安全帽正常佩戴時的穩定性。安全帽應不影響安全帽的正常防護
功能。
4.1.7 質量:普通安全帽不超過430 g;防寒安全帽不超過600 g。
4.1.8 帽殼內部尺寸:長:195 mm~250 mm;寬:170 mm~220 mm;高:120 mm~150 mm。
4.1.9 帽舌:10 mm~70 mm。
4.1.10 帽沿:≤70 mm。
4.1.11 佩戴高度:按照GB/T 2812-2006第4.1條中規定的方法測量,佩戴高度應為80 mm~90 mm。
4.1.12 垂直間距:按照GB/T 2812-2006第4.2條中規定的方法測量,垂直間距應≤50 mm。
4.1.13 水平間距:5 mm~20 mm。
4.1.14 突出物:帽殼內側與帽襯之間存在的突出物高度不得超過6 mm,突出物應有軟墊覆蓋。
4.1.15 通氣孔:當帽殼留有通氣孔時,通氣孔總面積為150 mm2~450 mm2。
4.2 基本技術性能
4.2.1 衝擊吸收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3條中規定的方法,經高溫、低溫、浸水、紫外線照射預處理后做衝擊測試,傳遞到頭模上的力不超過4900 N,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4.2.2 耐穿刺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4條中規定的方法,經高溫、低溫、浸水、紫外線照射預處理后做穿刺測試,鋼錐不得接觸頭模表面,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4.2.3 下頦帶的強度
按照 GB/T 2812-2006第4.5條中規定的方法,下頦帶發生破坏時的力值應介於150 N~250 N之間。
4.3 特殊技術性能
產品標識中所聲明的安全帽具有的特殊性能,僅適用於相應的特殊場所。
4.3.1 防靜電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6條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表面電阻率不大於1×109 Ω。
4.3.2 電絕緣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7條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洩漏電流不超過1.2 mA。
4.3.3 側向剛性
按照 GB/T 2812-2006第4.8條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變形不超過40 mm,殘餘變形不超過15 mm,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4.3.4 阻燃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9條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續燃時間不超過5 s,帽殼不得燒穿。
4.3.5 耐低溫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3條中規定的方法,經低溫(-20 ℃)預處理后做衝擊測試,衝擊力值應不超過4900 N;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4條中規定的方法,經低溫(-20 ℃)預處理后做穿刺測試,鋼錐不得接觸頭模表面;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