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GB2811-2007国家标准(部分资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用安全帽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其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中通常使用的安全帽,附加的特殊技术性能仅适用相应的特殊场所。
本标准不适用于大盖帽、布帽、摩托头盔、防暴头盔、运动头盔、草帽、普通棉帽、军事装备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8 成人头面部基本尺寸
GB/T 2812-2006 安全帽测试方法
GB/T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帽 safety helmet
对人头部受坠落物及其它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由帽壳、帽衬、下颏带、附件组成。
3.2
帽壳 shell
安全帽外表面的组成部分。由帽舌、帽沿和顶筋组成。
3.3
帽舌 peak
帽壳前部伸出的部分。
3.4
帽沿 brim
在帽壳上,除帽舌以外帽壳周围其它伸出的部分。
3.5
顶筋 top reinforcement
用来增强帽壳顶部强度的结构。
3.6
帽衬 harness
帽壳内部部件的总称。由帽箍、吸汗带、缓冲垫、衬带等组成。
3.7
帽箍 headband
绕头围起固定作用的带圈。包括调节带圈大小的结构。
3.8
吸汗带 sweatband
附加在帽箍上的吸汗材料。
3.9
缓冲垫 inner cushion
设置在帽箍和帽壳之间吸收冲击能力的部件。
3.10
衬带 liner strip
与头顶直接接触的带子。
3.11
下颏带 chins trap
系在下巴上,起辅助固定作用的带子。由系带、锁紧卡组成。
3.12
锁紧卡 lock
调节与固定系带有效长短的零部件。
3.13
水平间距 horizontal distance
安全帽在佩戴时,帽箍与帽壳内侧之间在水平面上的径向距离。
3.14
垂直间距 vertical distance
安全帽在佩戴时,头顶 点与帽壳内表面之间的轴向距离(不包括顶筋的空间)。
3.15
佩戴高度 wearing height
安全帽在佩戴时,帽箍底部至头顶 点的轴向距离。
3.16
头模 headform
测试安全帽时使用的模拟人头模型。
3.17
通气孔 vent
设置在帽壳上的通气孔。
3.18
附件 accessories
附加于安全帽的装置。包括眼面部防护装置、耳部防护装置、主动降温装置、电感应装置、颈部防护装置、照明装置、警示标志等。
3.19
联接 joint
帽壳与帽衬之间联结结构。包括插接、拴接、铆接、挂接、栓接等。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帽箍可根据安全帽标识中明示的适用头围尺寸进行调整。
4.1.2 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吸汗带宽度大于或等于帽箍的宽度。
4.1.3 系带应采用软质纺织物,宽度不小于10 mm的带或直径不小于5 mm的绳。
4.1.4 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引起皮肤过敏等人体伤害的材料。
4.1.5 材料耐老化性能应不低于产品标识明示的日期,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期内不能因材料原因导致其性能低于本标准要求。所有使用的材料应具有相应的预期寿命。
4.1.6 当安全帽配有附件时,应保证安全帽正常佩戴时的稳定性。安全帽应不影响安全帽的正常防护
功能。
4.1.7 质量:普通安全帽不超过430 g;防寒安全帽不超过600 g。
4.1.8 帽壳内部尺寸:长:195 mm~250 mm;宽:170 mm~220 mm;高:120 mm~150 mm。
4.1.9 帽舌:10 mm~70 mm。
4.1.10 帽沿:≤70 mm。
4.1.11 佩戴高度:按照GB/T 2812-2006第4.1条中规定的方法测量,佩戴高度应为80 mm~90 mm。
4.1.12 垂直间距:按照GB/T 2812-2006第4.2条中规定的方法测量,垂直间距应≤50 mm。
4.1.13 水平间距:5 mm~20 mm。
4.1.14 突出物:帽壳内侧与帽衬之间存在的突出物高度不得超过6 mm,突出物应有软垫覆盖。
4.1.15 通气孔: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总面积为150 mm2~450 mm2。
4.2 基本技术性能
4.2.1 冲击吸收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3条中规定的方法,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 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2.2 耐穿刺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4条中规定的方法,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2.3 下颏带的强度
按照 GB/T 2812-2006第4.5条中规定的方法,下颏带发生破坏时的力值应介于150 N~250 N之间。
4.3 特殊技术性能
产品标识中所声明的安全帽具有的特殊性能,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
4.3.1 防静电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6条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表面电阻率不大于1×109 Ω。
4.3.2 电绝缘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7条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泄漏电流不超过1.2 mA。
4.3.3 侧向刚性
按照 GB/T 2812-2006第4.8条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变形不超过40 mm,残余变形不超过15 mm,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4 阻燃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9条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续燃时间不超过5 s,帽壳不得烧穿。
4.3.5 耐低温性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3条中规定的方法,经低温(-20 ℃)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冲击力值应不超过4900 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按照 GB/T 2812-2006第4.4条中规定的方法,经低温(-20 ℃)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